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2023-06-05 23:39:28
为炕干笋,男子竟然砍掉5株“植物界的大熊猫”当柴烧,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每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6月2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四川眉山中院发布5起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分别为被告人黄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被告人刘某、夏某甲、夏某乙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公益诉讼起诉人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仁寿县某机砖厂不履行土地复垦监督职责一案;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大保护植物罪一案;李某盗掘古墓一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中,被告人汪某非法砍伐的重大保护植物系珙桐,为中国特有的单属植物、孑遗植物,有“植物活化石”“植物界的大熊猫”之称,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珙桐 资料图
男子砍伐5株“植物界大熊猫”
被判三缓三
在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大保护植物罪一案中,2020年8月,被告人汪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洪雅县瓦屋山镇龙圣村4组小地名“鹅儿坪”的2株珙桐树和小地名“丝栗弯”的3株珙桐树,使用油锯进行采伐,并制成烧火柴,用于将新鲜竹笋烘干为干笋。经鉴定,涉案的5株珙桐树的物种为珙桐科,珙桐属,珙桐种,又名鸽子树、水梨树、汤巴梨,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另查明,案发地洪雅县瓦屋山镇龙圣村4组小地名“鹅儿坪”“丝栗弯”两处林地位于天然林保护区内,涉案5株珙桐树属于天然林木,不属于人工培育的植物。
案发后,被告人汪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诉讼中,被告人汪某承认指控的犯罪,愿意接受处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经审理,法院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宣判后,各方未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珙桐系中国特有的单属植物、孑遗植物,有“植物活化石”“植物界的大熊猫”之称,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法官表示,本案所涉瓦屋山,有植物3500余种,有第三纪、第四纪冰川保留下来的植物珙桐(中国鸽子树)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8种。瓦屋山中天然珙桐林面积达30万亩,被誉为“中国鸽子花的故乡”。本案被告人为了炕干笋非法采伐珙桐树,表现出目前有些群众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意识淡薄,保护意识不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采伐国家重大保护植物犯罪行为,并将本案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对于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有着积极意义。
跟视频学盗墓反被墓石砸伤
男子获刑一年半
另一起典型案例——李某盗掘古墓一案,则为2020年3月被告人李某因观看关于盗墓、古钱币的QQ群视频后,产生了盗掘古墓葬实现一夜暴富的想法,遂开始四处踩点寻找古墓葬。
2020年5月25日早上,李某从雅安市雨城区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到达洪雅县瓦屋山镇射亭村2组,对雅女湖坎上的墓葬进行踩点。当日18时许,李某携带撬棒、千斤顶、钢管等作案工具再次来到墓葬附近,伪装成游客在雅女湖边钓鱼。
当日23时许,李某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以撬开墓门的方式对该区域的4座墓葬进行盗掘。次日凌晨2时许,李某在盗掘第4座墓葬(系无碑记墓)过程中,被墓葬正上方放置的石条状雕花掉落砸伤,李某通知其弟李某波将其送至医院治疗。
↑因盗墓被砸多处骨折的李某在担架上指认现场
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鉴定评估,李某盗掘的4座墓葬中,“何国英夫妇墓”“何国珩夫妇墓”为古墓葬,时代为清代,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盗掘的“何星连夫妇墓”不属于古墓葬,盗掘的无碑记墓无法确定准确年代。
后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李某被扣押的作案工具撬棍1根、钢管1根、千斤顶1台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处理。
法官表示,近年来沉迷盗墓小说和影视剧从而对古墓葬产生“兴趣”的人并非个例,幻想通过盗掘古墓葬一夜暴富的人也不在少数。惩罚文物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是警醒广大人民群众切不可以身犯险走捷径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必要手段。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何先锋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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